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編制原因
根據中共揭陽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揭陽市加強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組通〔2020〕26號),新亨鎮下壩村、云路鎮中夏村、云路鎮永和村已列入106 個需擇址新建村組織活動場所名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文件規定,我局按照相關要求編制了《揭陽市揭東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新亨鎮下壩村等3村新建組織活動場所用地)》(以下簡稱《審批表》)。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落實地塊面積0.4024公頃,落實前土地利用規劃地類均為農用地(其中耕地0.0526公頃、園地0.2124公頃、其他農用地0.1374公頃)。落實后全部規劃為城鄉建設用地。
《審批表》根據新亨鎮下壩村、云路鎮中夏村、云路鎮永和村申請書,使用揭東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0.4024公頃,用于保障新亨鎮下壩村等3村新建組織活動場所用地建設。
根據現行規劃,揭東區(11鎮2街道)規劃目標年各項主要調控指標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297公頃,建設用地總規模應控制在13422公頃以內,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須控制在11477公頃以內。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揭東區各項土地利用調控指標保持不變。
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新亨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均增加0.2124公頃,云路鎮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均增加0.1900公頃,具體見附件1。
三、規劃圖件
《審批表》涉及落實地塊落實前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局部圖)見于附件2。
四、批準機關和批準時間
《審批表》已于2021年4月28日通過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揭東分局審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現將《審批表》向社會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揭東分局政府信息公開網進行網上公告,并在涉及的街道、村委會張貼布告。
附件:
1、揭東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對比表;
2、《揭陽市揭東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新亨鎮下壩村等3村新建組織活動場所用地)》落實地塊相關圖件。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揭東分局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