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東創文辦[2013]12號
各鎮(街道、開發區),區直局以上各有關單位:
根據我區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工作迎檢動員會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環境整治,區創文辦決定在中心城區對亂貼亂涂亂畫現象開展專項整治工作?,F將《揭東區“牛皮癬”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為進一步加強市容整治,改善人居環境,迎接省文明委對我區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檢查驗收,現決定在中心城區范圍內開展“牛皮癬”專項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為契機,強化城市管理,開展聲勢浩大的“牛皮癬”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清理市區亂貼亂涂亂畫現象,從嚴查處亂貼亂涂亂畫行為,清除虛假、低俗戶外廣告,凈化美化城市環境,大力倡導文明行為,營造文明、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迎接省的檢查驗收。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牛皮癬”專項整治應覆蓋包括城區所有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公共場所、社區、住宅小區。在組織開展全面清理的同時,切實加強重點路段、重點區域的整治工作。
(一)重點路段: 206國道揭東段、揭東金鳳路、揭東金溪大道、揭東水廠路、揭東金新北路。
(二)重點區域:揭東榕泰健身廣場、揭東人民廣場、金葉大酒店。
三、整治行動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現在起至9月15日)
各單位根據本方案制訂整治行動方案,廣泛宣傳發動,號召廣大干部群眾參與專項整治行動;各新聞媒體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開展“牛皮癬”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各參與單位也要通過多種渠道開展宣傳工作,調動市民參與專項整治的積極性,營造濃烈的社會氛圍。
(二)全面整治階段(9月15日-10月31日)
1、9月15日—30日,要按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居委(村)、轄區內各部門、各業主(產權)單位按本方案工作任務具體分工,結合中秋、國慶節日開展環境整治行動;區住建、公安、工商等部門要組織一次執法行動,從嚴查處亂貼亂涂亂畫行為。
2、10月1日—20日,組織對重點路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清理整治。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履行職能,積極配合,深挖根源,從源頭鏟除亂貼亂涂亂畫現象。
3、10月21日— 10月31日,各地各單位再組織一次集中行動,查漏補缺,確保不留死角。
區創文辦將聯合有關部門于10月下旬組織開展督查行動,檢查各單位的整治成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11月)
根據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和部門職能,按照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管理措施,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持之以恒開展“牛皮癬”整治工作,鞏固和提高整治成果,確保創文考核達標。
四、任務分工
各鎮(街道、開發區)、區直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強力治理,堅持邊清理邊鞏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一)區創文辦負責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確保清理工作深入開展并取得明顯成效。
(二)區住建局對轄區內“牛皮癬”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牽頭各有關部門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動員和組織廣大市民參與“牛皮癬”清理大行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落實所轄各鎮(街道、開發區)、社區(村)、單位、部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能洗則洗、能清則清、方正涂抹、同色覆蓋,對轄區范圍內所有“牛皮癬”全面進行清理整治;
(三)公安機關負責對亂寫、亂貼、亂涂、亂畫行為依法處罰。通過“小廣告”上刊登的聯系方式尋根溯源,查處打擊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等行為,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不法侵害行為進行依法處理。
(四)區城監隊負責督促沿街單位和門店經營戶落實“門前三包”,按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要求進行清理;制訂完善“牛皮癬”社會化清理管理工作機制。負責定期向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迅部門提供“牛皮癬”上的通訊號碼,并督促進行查證處理。
(五)工商部門負責對“小廣告”上刊登的搬家公司、開鎖公司、中介公司、家政服務公司等負責人進行培訓,依法加強管理,杜絕違規行為,對違反規定的,依法查處。
(六)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運營單位對區城監隊提供的屬于“牛皮癬”的通訊號碼進行查證,一經查實,予以停機。
(七)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負責組織廣大學生、青年志愿者隊伍,開展清理“牛皮癬”志愿服務活動。
(八)揭東電視臺要積極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表揚好人好事,營造輿論氛圍,加大對制“癬”行為的曝光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牛皮癬”專項整治工作,是強勢推進創文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強化創文工作,凈化城市環境,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任務;要切實做到人員到位、任務到位、資金到位、責任到位,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動員,全民參與。要通過宣傳,引導、激發市民保護環境的積極性、自覺性,監督、抵制城市亂貼亂涂亂畫行為,使之成為“過街老鼠”;要動員廣大市民積極行動,形成全民共同參與“治癬”的良好局面,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文明執法,強化紀律。各參與單位在整治過程中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嚴格工作紀律,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避免產生不和諧因素。